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按照规范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以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均采取了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广大股东提供了充分行使权利的平台,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认真履行控股股东的相关职责,有效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向控股股东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推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的决策部署上起到了应有的作用。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范要求。
(四)关于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投资者的调研和来访。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包括专线电话、专用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明确岗位职责,并制定《薪酬福利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对高管及员工进行绩效考评来确定奖惩,起到了较好的激励约束作用。公司正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多种沟通渠道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了常态化的沟通,实现社会、股东、公司、供应商、客户、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持续编制并披露《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通过更开放的姿态,积极倾听投资者、客户、员工等各方关切,将利益相关方的期待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与日常运营,在双向互动中创造共享价值。